外地人在苏州的退休政策主要依据《社会保险法》及苏州市相关规定执行,具体条件如下:
一、基本退休条件
- 累计缴费年限
需连续缴纳基本养老保险满15年,其中包含实际缴费年限和视同缴费年限。
- 年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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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性 :60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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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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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非管理/技术岗位:50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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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管理/技术岗位:55周岁。
二、特殊工种退休条件
从事高空、井下、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其他有害健康工作的外地人,若满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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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 :男性55周岁,女性45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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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龄 :连续工作满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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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证明 :由苏州医院出具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证明。
三、提前退休条件
因疾病或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外地人,需满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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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 :男性50周岁,女性45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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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龄 :连续工作满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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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证明 :经苏州医院确认并报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
四、养老金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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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方式 :基本养老金=(全省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个人账户储存额)÷2×计发月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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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取方式 :退休后按月领取,需提供身份证、社保卡等材料。
五、其他注意事项
- 社保转移接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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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在苏州缴纳社保满15年,即使户籍不在苏州,也可办理退休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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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省转移社保可通过“掌上12333”等平台办理。
- 待遇领取地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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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地,但累计缴费年限满10年,则在苏州领取养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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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各地缴费年限均不足10年,则将养老保险关系归集到户籍地。
以上政策综合了国家法律法规及苏州市具体规定,建议办理退休前咨询当地社保部门,以确保材料齐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