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关于女性灵活就业人员退休年龄的最新政策规定,灵活就业女性的退休年龄为 55周岁 ,与普通职工保持一致。以下是具体说明:
一、基本退休年龄
- 统一退休年龄
自2025年1月1日起,全国范围内女性灵活就业人员的法定退休年龄统一调整为 55周岁 ,不再区分企业职工或灵活就业身份。
- 政策调整背景
原政策中提到的“女性灵活就业人员50岁退休”的说法已过时。延迟退休政策实施后,灵活就业人员的退休年龄与职工身份统一。
二、特殊退休条件
- 特殊工种提前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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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有害健康工作的男性职工,男性年满55周岁、女性年满45周岁,且连续工龄满10年,可申请提前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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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 :此条件针对 职工身份 ,而非灵活就业身份。
- 因病或非因工致残提前退休
- 男性年满50周岁、女性年满45周岁,且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需医院证明),可申请提前退休。
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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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年限要求 :灵活就业人员需累计缴费满15年才能退休,但退休年龄仍以55周岁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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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差异 :目前全国统一调整,但部分地区可能根据实际情况有微调(如浙江部分地区要求企业缴费满10年),建议参保人员咨询当地社保部门确认。
综上,浙江女性灵活就业人员 只能选择55周岁退休 ,无法通过特殊渠道提前至50岁退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