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津贴奖励假80天的计算方式如下:
- 参加生育保险的情况 :
- 生育津贴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 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情况 :
- 生育津贴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 从业生育女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累计不满一年的情况 :
- 生育生活津贴按本人生产或流产当月本市企业职工月最低工资标准乘以本人按规定享受的生育生活津贴期限计发。
- 奖励假工资计算公式 :
- 生育津贴 = 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月缴费平均工资 / 30 × 产假天数。
- 具体计算示例 :
- 假设某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6800元,宝妈顺产可享受190天产假(包括80天奖励假),那么生育津贴为:6800 ÷ 30 × 190 = 43066.67元。
- 奖励假期间的工资承担 :
- 80天奖励假期间的工资由企业承担,不属于生育津贴范畴,不能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报销。
综上所述,生育津贴奖励假80天的计算主要依据是否参加生育保险以及用人单位的月平均工资和假期天数。建议用人单位和女职工在实际操作中,根据当地政策和规定,确保生育津贴和工资发放的准确无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