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异地医保结算系统的启动可分为三个阶段,具体时间节点如下:
一、全国联网与基础结算阶段(2016-2017年)
- 2016年底目标
实现全国基本医疗保险联网,启动跨省异地安置退休人员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
- 2017年6月关键节点
人社部要求9月底前完成全国联网和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系统全面启动,覆盖在线备案人员跨省异地就医住院费用。
- 2017年7月进展
截至7月27日,全国31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已接入国家异地就医结算系统,覆盖98%以上的地市,开通4422家定点医疗机构。
二、政策完善与覆盖扩展阶段(2018-2022年)
- 2018年
扩大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范围至符合转诊规定人员,解决长期居住人员备案后待遇不享受等问题。
- 2019-202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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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新冠疫情期间,系统升级支持线上备案(如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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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月1日,《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经办规程》正式实施,全国统一结算范围扩大至门诊、住院及药店购药。
三、系统优化与全国统一阶段(2023年-2025年)
- 2023年1月1日
新规程正式生效,全国所有参保人员可通过线上线下实现异地就医直接结算。
- 202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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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发布通知,将急诊抢救、外伤等特殊费用纳入直接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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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31个省区市实现住院费用跨省直接结算,定点医疗机构数量达8422家。
- 2025年目标
- 2月底前,所有省份将省内异地住院直接结算纳入按病种付费管理,进一步规范医疗服务。
四、未来展望
截至2025年2月,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已覆盖全国,但不同地区在支付方式改革上仍有差异,如按病种付费的全面实施仍在进行中。建议参保人员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等渠道办理备案,确保待遇享受。
以上信息综合了人社部、国家医保局等官方文件及权威媒体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