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医保住院报销比例根据医疗费用金额和就医级别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普通门诊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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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医疗机构 (含社区卫生服务站、乡镇医院等):按50%比例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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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社区医疗机构 :按40%比例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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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县)级/专科医院 :按35%比例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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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及以上医院 :按30%比例报销。
二、住院报销比例(分段累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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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内 :需个人自付(如一级医院300元/次、二级600元/次、三级800元/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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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至4万元 :基金结付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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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万元至10万元 :基金结付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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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万元至20万元 :基金结付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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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万元以上 :基金结付比例可能降至85%或更低,具体视政策调整。
三、特殊群体与门诊特定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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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居民/失业人员/征地保养人员 :在社区医疗机构就医按65%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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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少年儿童 :在市区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按65%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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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特定项目 (如尿毒症透析、恶性肿瘤等):累计20万元内报销90%。
四、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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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标准 :首次住院500元,第二次及以上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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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续住院结算 :超过180天按再次住院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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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保险 :个人缴费30元/年,合规自费费用3万元起报销90%。
以上比例和标准综合了2024年最新政策,具体以苏州市医疗保障局官方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