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的重大疾病救助金额如下:
- 城乡低保对象和见义勇为负伤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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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救助金额在报销后按照60%比例给予,最高封顶线为2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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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住院救助金额达到封顶线后,自付费用以10000元为起点,10000元以上的部分按照30%比例进行二次救助,每人每年不超过40000元。
- 重点优抚对象 :
- 住院救助金额在报销后每人每年最高给予20000元。
- 低收入困难家庭和患重大疾病家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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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救助金额在报销后按照20%比例给予,最高封顶线为1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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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住院救助金额达到封顶线后,自付费用以10000元为起点,10000元以上的部分按照20%比例进行二次救助,每人每年不超过20000元。
- 其他救助对象 :
- 住院救助金额在报销后按照20%比例给予,最高封顶线为20000元。
因此,黑龙江的重大疾病救助金额根据救助对象的不同有所区别,建议您根据自身情况咨询当地民政部门以获取更详细的信息和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