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佳木斯市社保政策,职工医保断缴补缴方式如下:
一、单位补缴(适用于单位原因导致的欠费)
- 补缴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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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用人单位原因中断缴费,需在终止劳动关系后3个月内(不含3个月)申请补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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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提供《解除劳动关系协议书》等有效证据。
- 补缴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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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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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养老保险手册》或《社会保险费补缴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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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工资发放明细表等。
- 补缴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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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向当地社保经办机构提交申请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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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社保部门审核后,单位按指定银行账户补缴欠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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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缴完成后,职工可恢复医保待遇。
二、个人参保(适用于灵活就业人员或个人缴费中断)
- 灵活就业人员补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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断缴后无法补缴,需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重新参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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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月缴纳社保费用,次月开始享受医保待遇。
- 个人缴费补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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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提供身份证、银行卡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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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写《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申请表》,提交至当地社保经办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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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缴期间医疗费用需个人承担。
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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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年限计算 :补缴不计入缴费年限,但可恢复医保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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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遇恢复时间 :单位补缴后次月开始享受医保,个人参保需缴费满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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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处理 :单位整体欠缴需整体补缴,个人欠缴无法单独补缴。
建议根据自身情况选择补缴方式,并咨询当地社保经办机构确认具体流程及材料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