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西省社保补缴的最新政策,主要规定如下:
一、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补缴
- 可补缴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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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应缴未缴:存在劳动关系但未参保的工作年限可补缴,需提供劳动合同、工资流水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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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五补差:2011年7月1日前参保但未缴满15年的人员,退休时可一次性补缴满15年(2011年后参保人员不享受此政策)。
- 不可补缴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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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人员中断年限:如2020年参保但2021年断缴,后续缴费后无法补缴中断年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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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参保前年限:2020年参保者无法补缴2019年之前的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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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领取社保待遇人员:无论何种原因断缴,均无法补缴。
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补缴
- 可补缴情形
- 历年应缴未缴:可补缴2017年及以后年度的欠缴费用。
- 不可补缴情形
- 2017年之前欠缴:自2017年起按年度缴费,无法补缴历史欠费。
三、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缴
- 2024年专项补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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仅限忘记缴纳2024年的人员,最晚补缴截止日期为2025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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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调整后,次年3月不再开放补缴窗口期。
- 其他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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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年无法补缴:需在当年缴费截止前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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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产多年人员:需符合特定条件且未达退休年龄。
四、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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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基数 :补缴时按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核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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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缴材料 :需提供身份证明、参保记录、断缴证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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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差异 :不同险种(如医疗保险)对断缴处理有差异,建议及时咨询当地社保部门。
以上政策综合了江西省社保局的官方文件及最新通知,具体操作请以当地社保经办机构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