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3年湖北省关于产假的新规定,二胎产假政策如下:
一、产假总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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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产假 :98天(含产前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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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长产假 :增加60天,总产假为 158天 (从分娩前半个月至产后两个半月)
二、特殊情况说明
- 多胞胎生育
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例如双胞胎可享98+15=113天产假,三胞胎及以上依此类推。
- 流产产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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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15天产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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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孕满4个月流产:42天产假
- 难产与早产
难产(非剖腹产)增加15天产假,剖腹产按难产标准(98+15=113天)。
三、其他配套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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陪产假 :男性配偶可享受15天陪产假,与产假合并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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育儿假 :女职工产假期间,男性配偶可申请20天育儿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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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幼假 :子女3周岁前,夫妻双方每年可申请10天托幼假。
四、法律依据
- 主要依据 :《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32条及《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
五、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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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政策自2023年1月1日起实施,但部分城市(如武汉)可能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执行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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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操作建议咨询当地社保部门或单位人事部门,以确认最新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