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黄石市最新政策,退休相关的规定如下:
一、法定退休年龄
- 基础退休年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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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性:60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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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性:50周岁(普通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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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工种女性干部:55周岁
- 特殊工种提前退休
- 从事高空、井下、高温等特殊工种满10年,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累计缴费满15年
二、养老金领取条件
- 基本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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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到法定退休年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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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计缴纳养老保险满15年
- 特殊情况处理
- 缴费不足15年:无法直接领取,需继续缴费至满15年,或放弃领取后一次性补缴(部分地区5年后开放一次性补缴)
三、养老金计发基数与调整机制
- 计发基数
- 每年调整,2023年实行“定额调整+挂钩调整+适当倾斜”模式,2025年预计继续同步调整
- 调整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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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额调整:按退休时间分档(1995年前退休每月加45元,2006年后退休每月加35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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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钩调整:与缴费年限和基础养老金挂钩,每满1年增加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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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当倾斜:对高龄退休人员等群体给予额外照顾
四、其他注意事项
- 退休手续
- 需向单位或社保机构提交申请,经审核通过后领取养老金
- 违规行为规范
- 离退休干部需自觉抵制违规打牌、赌博等行为,倡导文明健康生活方式
以上政策综合了2023-2025年黄石市官方文件,未来若有调整,以最新官方公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