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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合作医疗(新农合)的门诊报销政策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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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定点村卫生室和镇街道卫生院的门诊费用可以报销 ,报销比例为25%,每人每年最高报销1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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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的门诊医药费用不予报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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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时需要携带本人合作医疗证、医药费单据原件、门诊病历、处方报销联等相关材料 ,并于次年度一个月内办理报销结算,未办理的视为自动放弃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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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农合门诊报销模式包括家庭门诊账户制度 ,农民个人缴纳的费用全部纳入门诊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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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情况下门诊看病和拿药是不予报销的 ,只有在住院的情况下才会报销,但湖南省已有少数地方在试点“门诊费用报销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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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级别的定点医疗机构有不同的报销比例和限额 ,例如村卫生室及村中心卫生室就诊可报销60%,每次就诊处方药费限额10元,镇卫生院就诊报销4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100元,二级医院就诊报销30%,三级医院就诊报销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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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医保新规出台规定 ,所有普通门诊报销者(包括农村合作医疗)均要提前选定就诊医院(即“定点医院”)即可报销,不定点医院的门诊患者均不予报销。
综上所述, 农村合作医疗的门诊拿药是可以报销的 ,但具体报销比例和限额取决于就诊的医疗机构类型以及是否在定点医院就诊。建议您提前了解当地的具体政策,并在就诊时携带好相关证件以便顺利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