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
特殊病种省内异地就医 能 报销,但具体规定和流程如下:
- 长期居住异地且已办理异地安置登记 :
- 参保人员长期在外地居住且办理了异地安置登记手续,或因病情需要且经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同意备案,在外地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特殊病种医药费用,可凭发票、相关资料到参保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按规定报销。
- 省内异地门诊慢性病结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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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有特殊病种的参保人员还可以凭二级以上定点医院开具的《门诊特殊病种申请表》、出院记录、门诊病历和相关的检查报告化验单到社保中心经办窗口予以申请,申请批准后产生的相关费用也可以按照政策予以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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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人员可在备案地直接进行门诊慢性病的结算,并选择慢性阻塞性肺疾病、脑血管后遗症致神经功能损伤和类风湿性关节炎三种慢性病作为首批开放的直接结算病种,备案人员可就近选择当地具有门诊慢性病资格的医药机构进行刷卡购药,符合医保用药范围的检查、检验和药品,可在就医地定点医药机构直接结算。
- 省内异地住院费用纳入按病种付费管理 :
- 省内异地就医住院费用将纳入就医地的按病种付费管理,包括按病组(DRG)和病种分值(DIP)两种形式。
综上所述,特殊病种省内异地就医是可以报销的,但需要满足一定条件,如办理异地安置登记、备案或符合特定病种要求。具体报销流程和比例可能因地区而异,建议参保人员提前咨询当地医保部门或通过官方渠道获取详细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