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在职医保住院报销比例根据医疗机构等级和参保类型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报销比例标准
- 三级医疗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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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筹基金支付比例:86%(2024年最新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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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自付比例:14%
- 二级医疗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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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筹基金支付比例: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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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自付比例:11%
- 一级医疗机构(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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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筹基金支付比例: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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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自付比例:8%
-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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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筹基金支付比例: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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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自付比例:8%
二、起付标准与年度支付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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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 :三级医疗机构800元、二级600元、一级400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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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2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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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额医疗保险补充 :个人自付10%,最高支付限额30万元
三、其他注意事项
- 门诊费用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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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医保门诊费用自付2000元起,报销比例50%;退休人员自付1300元起,70周岁以上退休人员自付1300元起,报销比例70%-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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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医保门诊累计超过200元按50%报销,最高400元
- 重复住院政策
- 一个保险年度内两次及以上住院,起付标准减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除外)
- 特殊群体
- 低保待遇残疾人免收起付标准费用
以上信息综合了2024-2025年最新政策,具体执行以医保部门官方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