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新乡市最新退休政策,主要调整内容如下:
一、退休年龄调整
- 男职工
延长至 63周岁 ,从2025年1月1日起逐步实施,每四个月延迟一个月。
- 女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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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55周岁退休的女职工,延长至 58周岁 ,每四个月延迟一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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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50周岁退休的女职工,延长至 55周岁 ,每两个月延迟一个月。
过渡条件 :职工需达到最低缴费年限(15年或20年),且单位与职工协商一致可弹性提前退休,最长不超过3年。
二、退休金计发标准
退休金由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和过渡性养老金三部分组成:
- 基础养老金
计算公式:
$$\text{基础养老金} = \frac{\text{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 \times \text{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 \times 1% \times \text{缴费年限}$$
其中缴费年限不足15年的按15年计算。
- 个人账户养老金
计算公式:
$$\text{个人账户养老金} = \frac{\text{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text{计发月数}}$$
计发月数根据退休年龄确定(例如60岁退休为139个月)。
- 过渡性养老金
计算公式:
$$\text{过渡性养老金} = \text{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 \times \text{本人平均缴费指数} \times \text{视同缴费年限} \times 1.3%$$
适用于1978年前参加工作、1997年前退休的人员。
三、其他重要调整
- 病残津贴
缴费年限达标(15-20年)的因病或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人员,可申请病残津贴,具体金额根据缴费年限和当地平均工资计算。
- 养老金调整机制
2023年7月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已调整,2025年1月退休人员将纳入新调整范围,采用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倾斜调整相结合的方式。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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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执行时间 :所有调整均从2025年1月1日起生效,已退休人员按原政策计发养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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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益保障 :单位需在退休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前提前申报退休,禁止强制或变相强制提前退休。
以上信息综合自新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河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