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社保缴费年限规定如下:
一、养老保险缴费年限
- 最低缴费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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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计缴费年限 :男性满15年、女性满15年,可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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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年龄 :男性60周岁、女性55周岁(特殊工种或管理岗位可延长至65周岁)。
- 视同缴费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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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0月1日前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流动到企业工作、创业或灵活就业的连续工龄可视同缴费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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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5年9月30日前国有企业职工再就业的连续工龄也可视同缴费年限。
- 中断缴费处理
- 缴费中断期间不计入缴费年限,但累计年限不足15年可补缴。
二、医疗保险缴费年限
- 最低缴费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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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性 :3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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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性 :2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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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年限含实际缴费年限和视同缴费年限。
- 退休待遇计算
- 退休时缴费年限未达要求的,需补缴满规定年限后享受待遇,补缴费用不计入个人账户。
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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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人员 :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可自愿参保,缴费年限计入累计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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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基数 :最低缴费基数为当地社会平均工资的60%-300%,实际缴费金额可能低于最低档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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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贴政策 :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可享补贴,补贴标准不超过实际缴费的2/3,期限不超过2年。
以上规定综合了全国统一标准与云南省地方政策,确保参保人员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