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报销范围和标准如下:
一、报销范围
- 住院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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覆盖大连市内及异地(按3000元标准定额支付)的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费用,包括生育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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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医疗费用按年度累计起付标准报销,最高可报销500元。
- 门诊特殊病种
- 38种慢性病(如高血压、糖尿病)纳入门诊专项管理,报销比例达65%。
- 生育医疗
- 产前检查定额补贴800元,住院分娩费用按病种支付。
二、报销标准
- 起付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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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医疗机构(乡镇卫生院/社区医院):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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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1200元(较上年降低8%)。
- 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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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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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2万元以下70%,2-5万元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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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医疗机构: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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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儿童及低保对象:各档比例上浮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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困难群体(如低保、特困人员):大病保险起付标准11900元,后续按60%-65%比例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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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特殊病种 :65%。
- 最高支付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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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普通参保人员:15万元(成年居民)/20万元(未成年/大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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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保险:普通参保人员40万元/年,困难群体11万元/年。
三、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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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 :大连市外就医无需办理异地手续,直接按3000元标准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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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续参保激励 :2025年大病保险年度最高支付限额提高至40万元(非困难群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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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标准 :2025年普通居民个人缴费450元/年,财政补助680元/人。
以上政策综合了2023-2025年最新调整,具体以大连市医保局官方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