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仙桃市低保申请条件,综合相关政府文件及最新政策,主要要求如下:
一、基本条件
- 户籍与居住要求
持有仙桃市常住户口,或在本市长期居住(如持有居住证)的居民。
- 家庭收入标准
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月(年)可支配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具体标准根据家庭类型(城市/农村)有所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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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低保 :申请前3个月家庭月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75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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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低保 :申请前12个月家庭年纯收入低于5000元。
- 家庭财产限制
家庭财产状况需符合市人民政府规定,主要财产(如银行存款、房产、车辆等)不得超过人均月低保标准的12倍。
二、其他申请条件
- 特殊情况补充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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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劳动能力或无生活来源 :如因年老、疾病、伤残、失业等无法劳动,且无赡养、抚养或扶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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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困难群体 :包括因公牺牲职工遗属、重度残疾人家庭、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等。
- 材料要求
需提交身份证、户口簿、收入证明、财产证明、住房情况说明等材料。特殊情况需额外提供相关证明,如残疾证、求职登记证明、服刑人员释放证明等。
三、申请流程与注意事项
- 申请方式
以家庭为单位向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交书面申请,户籍地与居住地不一致的需提供居住证。
- 审核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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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审 :乡镇政府进行家庭经济状况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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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 :审核结果在村(社区)公示无异议后,报县级民政部门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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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放 :审核通过后按月发放低保金。
- 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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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时间通常为每年3月,具体以当年官方通知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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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家庭收入或财产状况发生变化,需及时向民政部门申报变更。
以上条件综合了《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及仙桃市地方政策,建议申请前咨询当地民政部门获取最新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