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跨市异地就医报销比例根据参保类型、就医级别及费用区间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报销比例标准
- 住院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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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 :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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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 :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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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院 :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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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诊抢救 :直接住院按85%报销
- 门诊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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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门诊不设起付线,按60%比例报销,年度个人最高支付限额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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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统筹基金支付范围外费用,按70%比例报销
- 特殊群体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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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续参保满10年,三级、二级、一级医院报销比例分别提高5个百分点,累计不超过10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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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国前参加工作老工人在三级、二级医院住院报销95%,一级医院97%
二、费用分段报销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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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0元以下 :无门槛,按88%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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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0-5000元 :按90%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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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10000元 :按92%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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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0元以上 :按95%报销
三、其他注意事项
- 药品及治疗项目
- 乙类药品、贵重药品、特殊检查/治疗按70%报销
- 报销额度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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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医保年度支付限额为12万元,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2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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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统筹基金年度个人最高支付限额400元
- 备案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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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长期居住、常驻异地工作人员按备案地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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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诊需经三级医院审批,未备案直接就医可能降低20%报销比例
四、政策调整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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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最新调整 :部分城市(如张掖)将三级医院起付标准降低至1200元,报销比例提高至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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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政策 :连续参保满10年可享最高10个百分点的报销比例提升
建议参保人员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及时关注医保政策动态,以获取准确报销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