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搜索结果,临沂大病二次报销的办理部门及流程如下:
一、办理部门
- 当地社保局
大病二次报销需前往参保地社保局办理,具体流程包括提交医疗费用材料、审核及报销发放。
- 医院大病结算窗口
若就诊医院实现全国联网,患者可在出院时直接在医院结算窗口办理二次报销,无需再到社保局。
二、办理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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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类型 :仅限参加城镇居民医保或新农合的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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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标准 :在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个人自付部分超过当地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起付线)的部分可申请报销,且不设封顶线。
三、所需材料
- 基础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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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卡/新农合医疗证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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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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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费用原始凭证、费用清单、出院小结或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 特殊群体材料
- 低保户、低保边缘户需提供社区居委会大病救助申请。
四、办理流程
- 联网医院结算
出院时直接在医院完成二次报销,简化流程。
- 社保局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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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实现联网的医院需携带材料至社保局窗口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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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局审核通过后,将报销款项发放至指定银行账户。
五、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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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首次报销未完成或材料不齐全,需先解决首次报销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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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周期通常为次年,需关注医保政策时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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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办理前咨询当地医保部门或医院,避免遗漏材料或跑空。
(注:以上信息综合自法律快车、找法网、希财网等平台,具体以临沂当地最新政策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