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诊1.8万,住院30万
根据2025年丽水市职工医保政策,报销额度标准如下:
一、门诊报销额度
- 起付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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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人员:118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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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420元
- 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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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人员: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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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55%
- 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 门诊+急诊:2万元
- 慢性病门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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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人员: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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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85%
二、住院报销额度
- 起付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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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住院:1300元(70岁以下)/650元(70岁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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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次住院:500元
- 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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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在职83%、退休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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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在职87%、退休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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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院:在职85%、退休90%
- 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 住院:30万元
三、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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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保险 :起付线0.9万元,报销比例80%,无支付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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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住院合并支付限额 :30万元(含门诊5000元/慢性病1000-5000元/老年患者30%上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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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账户额度 :在职1188元/月,退休420元/月
以上政策适用于丽水市城镇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具体以医保部门最新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