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阳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报销比例根据医疗机构的等级、参保类型及病种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住院医疗费用报销比例
- 市内定点医疗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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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院: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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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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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70%(县域三级医院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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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外定点医疗机构:一级医院80%,二级医院70%,三级医院60%
- 起付标准与大病保险叠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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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疾病:一级300元、二级500元、三级700元(县域三级7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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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疾病(如恶性肿瘤、透析等):一级300元、二级500元、三级700元(市外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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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保险起付线1.5万元,市内60%报销,市外50%报销,年度累计限额20万元
二、门诊医疗费用报销比例
- 普通门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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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筹基金支付比例:70%(一般人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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困难群众: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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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最高限额40元,年度限额400元
- 门诊特定病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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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筹基金支付比例: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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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限额根据病种不同有所差异
三、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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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定点医疗机构 :医疗费用不纳入医保报销范围(急诊、急救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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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累计限额 :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自付部分超过30万元(普通疾病)或1.5万元(特殊疾病)后,启动大病保险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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困难群众 :起付线降低至300元,报销比例提高至90%-95%(市内/市外)
以上信息综合了2022-2024年政策,2025年具体标准需以官方最新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