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市住院医保报销比例根据医疗机构等级、参保类型及费用区间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普通住院报销比例
- 起付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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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院: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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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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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800元。
- 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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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以上至10000元:基金支付60%,个人自付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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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0元至20000元:基金支付70%,个人自付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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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0元以上:基金支付80%,个人自付20%。
二、职工医保报销比例
- 起付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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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院: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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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77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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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840元。
- 报销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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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住院全额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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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次住院减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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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次及以上住院均按100元负担。
三、门诊报销比例
- 普通门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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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300元,报销比例55%,年最高报销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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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医疗机构(乡镇卫生院)报销比例70%-90%。
- 特定病种门诊
- 报销比例70%。
四、其他注意事项
- 退休人员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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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周岁以上退休人员:1300元起报销,比例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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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周岁以下退休人员:1300元起报销,比例70%。
- 大额补充医疗保险
- 超出基本医保年度最高支付限额(6万元)部分,报销比例不低于80%,额度不限。
- 不可报销情形
- 非定点医疗机构、自残/自杀、交通事故等特定情形不在报销范围内。
以上信息综合了2021-2025年商丘市医保政策,具体执行以当年官方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