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部门或医保经办机构
退休职工住院二次报销的地点主要是 当地的社保部门或医保经办机构 。这些机构负责处理医疗保险的报销事务,包括大病保险的二次报销。具体办理地点可能因地区而异,因此建议退休人员咨询当地社保部门或医保经办机构,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
此外,二次报销也可以在医院结算科进行,需要携带以下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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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农合补偿结算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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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身份证患者户籍原件、参合证(卡)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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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费用发票,或者加盖原件收存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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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清单、出院结算单或者盖原件收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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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有特殊慢性病患者提供的慢性病证,或者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特殊慢性病诊断证明以及门诊病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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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者本人或者与患者有关系证明的关系人银行汇款账号。
建议退休职工根据自己所在地区的具体规定,选择合适的报销地点和流程进行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