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南省楚雄市2025年职工医保门诊统筹政策,门诊统筹支付上限如下:
一、普通门诊统筹支付限额
- 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2025年统一提高至 6000元 ,与住院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分别计算。
- 起付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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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3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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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定点医疗机构:6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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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定点医疗机构:90元。
- 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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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人员: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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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65%(比普通门诊提高5个百分点)。
二、门诊慢性病保障待遇
- 起付标准
- 300元(与住院和特殊病门诊分别计算)。
- 支付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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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人员: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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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90%。
- 单病种支付限额
- 每病种2000元,最多可叠加3个病种,总限额不超过5000元。
三、城乡居民医保门诊统筹(2025年调整后)
- 年度支付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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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续参保12个月以上:2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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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续参保不足12个月:13万元。
- 起付标准
- 二级以下定点医疗机构:50元。
- 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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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职工: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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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职工:55%。
四、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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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过年度支付限额的费用,按住院支付比例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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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卫生室报销限额为50元/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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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慢特病药品费用按50%比例报销,年度封顶240元/人。
以上政策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适用于楚雄市职工及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