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广西贵港市医疗保障政策调整,门诊统筹报销比例及限额如下:
一、普通门诊统筹报销比例
- 一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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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日门诊限额150元,报销比例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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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80元/次,封顶线2500元(在职职工)或3000元(退休人员)。
- 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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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日门诊限额100元,报销比例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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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50元/次,封顶线2500元(在职职工)或3000元(退休人员)。
- 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
- 单日门诊限额70元,报销比例85%。
二、门诊特殊慢性病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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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后比例 :肾透析、恶性肿瘤门诊治疗、器官移植抗排异治疗在自治区或省三级定点医疗机构的报销比例提高10%,达到90%(职工)和94%(退休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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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 :成人400元,未成年居民80元。
三、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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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医保门诊慢特病 :三级定点医疗机构起付标准降至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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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报销 :实行单列门诊统筹支付,职工医保70%、退休人员75%,居民医保50%,年支付限额分别为8万元和4万元。
以上政策自2025年3月17日起实施,调整后的报销比例和限额将更有利于减轻参保人员医疗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