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医保范围主要包括以下内容,具体以当地政策为准:
一、主要保障范围
- 住院医疗费用
覆盖参保人员因疾病或意外导致的住院治疗费用,包括床位费、手术费、药品费等。
- 门诊医疗费用
-
普通门诊 :日常门诊诊疗费用;
-
特殊病种门诊 :符合规定的慢性病(如糖尿病、高血压等)门诊治疗费用;
-
急诊门诊 :急诊留观并转入住院治疗前7日内的医疗费用。
- 生育医疗费用
包括产前检查费、分娩费及产后护理费用。
- 其他费用
符合国家及地方规定的其他医疗费用,如门诊抢救费、转院费用等。
二、支付方式与标准
-
统筹基金与个人账户 :医疗费用按药品目录、诊疗项目目录及服务设施范围报销,个人账户支付门诊、药店购药及起付标准以下的费用;
-
起付标准 :根据地区不同有所差异,例如三级980元、二级720元、一级540元。
三、参保对象
覆盖所有未参加职工医保的城乡居民,包括:
-
本地户籍居民
-
非从业港澳台居民及持居住证人员
-
在校学生(含大中专及研究生)
-
特殊群体(如老年人、残疾人)等。
四、注意事项
-
具体报销比例和药品目录以当地最新政策为准;
-
部分地区对异地就医有特殊规定,可参照外省政策但不可同时适用。
以上内容综合了全国及地方政策,具体条款请以参保地医疗保障部门发布的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