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农村医保的报销比例如下:
- 普通门诊统筹 :
- 在选定的门诊统筹医疗机构就医时,发生的符合支付范围内的门诊费用,由门诊统筹基金支付70%(其中签订家庭医生付费服务包协议的提高到75%),个人自付30%。经同意转诊或在市内其它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急诊的,由门诊统筹基金支付50%,个人自付50%,社保年度内转诊及急诊待遇支付限额合计为1500元(含自付部分)。
- 住院待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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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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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院: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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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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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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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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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院:1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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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保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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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基本医保连续参保缴费3年以上的人员,大病保险新增第二段待遇,年度内合规医疗费用累计自付20万元以上、最高支付限额(职工医保110万元、居民医保40万元)以内的部分,由大病保险报销85%。
- 门诊特定病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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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诊至二级及以上医院 :支付比例为50%,年度支付限额1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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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额费用门诊病种 :支付比例为80%,年度支付限额16500元-77000元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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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专项 :按住院支付比例,纳入住院核准医疗费用累计。
- 住院补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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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范围 :包括药费、辅助检查、手术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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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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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卫生院: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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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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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30%
- 大病补偿 :
- 镇风险基金补偿:超过5000元的部分分段补偿,具体比例为5001-10000元补偿65%,10001-18000元补偿70%。
这些报销比例和限额可能会随着政策调整而有所变化,建议在实际操作中参考最新的政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