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医保局最新政策,医保个人账户资金已实现跨省家庭共济,允许职工医保参保人将其个人账户资金用于支付异地参保家人的医疗费用或缴纳居民医保。以下是具体说明:
一、跨省家庭共济的适用条件
- 参保要求
参保人需参加职工医保且个人账户有富余资金,被共济人需在异地参加基本医保。
- 亲属范围
支持配偶、父母、子女使用共济资金。
- 地域限制
截至2025年3月,全国已有17个省份的146个统筹区开通该功能,包括河北、江苏、四川、甘肃等。
二、操作流程
- 开通医保钱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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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载“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注册并登录后进入【医保钱包】服务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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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择使用地并绑定手机号,确认开通。
- 转账操作
- 在【医保钱包】中选择“向家人转账”,输入异地参保人信息并完成身份验证。
三、注意事项
- 资金用途
仅限支付异地参保人已参保地区的合规医疗费用或缴纳居民医保,不可用于其他非医疗用途。
- 医保卡使用原则
就医购药仍需使用被共济人本人的医保卡,医保待遇由本人享受。
- 地区差异
部分地区(如河北、江苏)允许跨省使用共济资金,但其他地区可能尚未开通,需提前确认。
四、政策意义
该功能扩大了医保个人账户资金的使用范围,缓解了异地就医的经济负担,尤其对跨省流动人口家庭具有积极意义。建议参保人关注当地医保政策,及时开通医保钱包并了解具体操作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