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市的灵活就业医保报销政策如下:
- 缴费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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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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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基数:职工缴费基数下限为4416元,上限为22078元;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基数为424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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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比例:机关事业单位7.3%,其他单位8%,个人2%;灵活就业人员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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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金额:机关事业单位最低322.37元/月,其他单位最低353.28元/月,个人最低88.32元/月;灵活就业人员为220.8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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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单位和个人均为9元/月;灵活就业人员为12元/月。
- 报销范围 :
- 住院、门诊、门诊紧急抢救、门诊慢性病、门诊特殊检查、门诊特殊病种、门诊特殊药品等。
- 起付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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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门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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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院: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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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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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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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慢特病:7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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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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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院:首次300元,第二次150元,第三次及以后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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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首次500元,第二次250元,第三次及以后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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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首次700元,第二次350元,第三次及以后0元。
- 待遇标准 :
- 普通门诊统筹报销标准:一个自然年度内,参保人员本人在定点医疗机构普通门急诊就医累计发生的起付标准200元以上、最高支付限额2500元以内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纳入统筹基金支付范围。在职人员支付比例在一、二、三级定点医疗机构分别为65%、60%、55%。退休人员支付比例在一、二、三级定点医疗机构分别为70%、65%、60%。乙类药品、项目、耗材先由个人支付5%,再按比例报销。门急诊支付额度计入职工医保统筹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 待遇享受等待期 :
- 灵活就业人员首次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设置3个月待遇享受等待期。等待期内,只享受医疗保险个人账户支付待遇;待遇享受等待期满并按规定继续缴纳医疗保险费用的,享受相应的医疗保险待遇。参保后中断缴费超过3个月再次参保的,按首次参保对待。
- 其他规定 :
- 灵活就业人员中断缴费的,自中断缴费的次月起暂停享受医疗保险待遇,在中断缴费(从中断缴费首月起算)3个月内补缴的,中断期间享受医疗保险待遇。超过3个月补缴及未补缴中断缴费部分的,设置三个月的待遇等待期(含缴费当月)。待遇等待期不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这些政策自2024年1月1日起实施,并可能根据最新的法规进行调整。建议定期关注当地医保部门的最新通知以获取最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