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福州市社保政策,社保缴费基数标准如下:
一、企业职工社保缴费基数
- 下限标准
2025年1月1日起,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的缴费基数下限为 4043元/月 ,按当地社会平均工资的60%确定。
- 上限标准
上限为 22164元/月 ,按当地社会平均工资的300%确定。
- 缴费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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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保险 :单位16%,个人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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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险 :单位8%,个人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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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保险 :单位0.5%,个人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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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保险 :单位0.7%,个人不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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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 :单位按行业费率缴纳(0.2%-1.9%),个人不缴费
二、灵活就业人员社保缴费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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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主申报范围 :4433元至22164元之间,由个人根据实际情况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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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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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保险 :个人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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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险 :按10%比例缴纳
三、其他说明
- 缴费基数调整依据
以上标准依据《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三部门关于调整2025年社保缴费基数的通知》执行,确保社保待遇与经济发展相适应。
- 缴费金额计算示例
以某职工月缴费基数4433元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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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缴纳 :4433元 × 20%(养老保险) + 4433元 × 10%(医疗保险) = 683.6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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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缴纳 :4433元 × 16%(养老保险) + 4433元 × 8%(医疗保险) = 770.64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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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约 1454.24元/月
- 查询方式
可通过当地社保平台(如“新社通”APP)或社保局官网查询最新缴费基数及金额。
以上信息综合自政府公开文件及社保平台数据,具体以实际缴费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