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省内异地就医新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省内异地住院直接结算
- 免备案直接结算
自2025年1月1日起,全省城乡居民和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可在全省范围内自主选择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就医住院,无需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执行市内相同级别医疗机构支付标准。
- 分步实施范围
该政策分步推进,2025年1月1日已覆盖全省11个地市,实现跨市就医直接结算。年内将逐步扩大至所有参保人员,重点覆盖长期异地居住退休人员、常驻异地工作学习人员等三类人群。
二、异地就医备案要求
- 备案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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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异地居住退休人员(需办理异地安置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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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驻异地工作/学习满1年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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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转诊/急诊住院人员。
- 备案流程
需在参保地医保中心办理异地安置、转诊、急诊备案等手续,部分城市(如临汾)无需备案。
三、结算流程与限制
- 直接结算流程
参保人持社保卡、医保手册、住院证在备案医院直接结算自付费用,未备案患者需垫付后回参保地报销。
- 特殊病种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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仅10种门诊慢特病(如高血压、糖尿病、恶性肿瘤等)支持跨省直接结算,其他病种需先垫付后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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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省长期居住患者需办理异地备案后方可结算。
四、其他政策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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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费用结算 :职工医保普通门诊支付比例从50%起步,门诊慢特病患者可享受更高比例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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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上备案 :全国开通异地就医备案“网上办”“掌上办”,简化操作流程。
五、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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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因系统故障、欠费等原因无法直接结算,需垫付全部费用后回参保地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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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城市可能存在细微差异,建议就医前咨询当地医保部门。
以上政策综合了山西省医疗保障局及相关部门的文件精神,旨在提升异地就医结算效率,降低群众就医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