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省的生育保险政策,入职后需满足以下条件方可申领生育保险待遇:
- 累计缴费时间
需连续足额缴纳生育保险满 12个月 ,且生育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仍在参保状态。
- 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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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国家、省、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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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时用人单位已依法缴纳生育保险费。
特殊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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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参保时间未满12个月,需在累计缴费满12个月后的1年内申请生育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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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单位被吊销执照或关闭,产妇可在产假或手术结束的1年内申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已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