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保险金申领地
失业人员医保的缴费地是 失业保险金申领地 。具体规定如下:
- 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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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按规定参加其失业前失业保险参保地的职工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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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基数为统筹地区上年度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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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费率为当地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和个人缴费费率之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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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程序由失业保险金申领地的医疗(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统一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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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职工医保应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个人不缴费。
- 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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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在户籍地参加城乡居民医保或凭居住证在居住地参加城乡居民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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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可以选择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职工医保,按规定缴纳医保费后,享受相应的医保待遇。
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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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人员在办理申领失业保险金手续时,应到失业保险金申领地的医疗(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个人身份申报参加或接续当地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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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失业人员选择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职工医保,需要到当地社保所或人才中心办理,并按当地规定的缴费标准和比例缴纳医保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