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9年
国家医保是从 1999年开始缴纳 的。具体依据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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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9年,国务院颁布了《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标志着中国正式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并要求1999年内全国基本建立该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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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实施细则》第八条也明确规定,参保人员在协议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的,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该细则进一步确认了医保缴费的起始时间为1999年。
综上所述,国家医保自1999年开始缴纳,为劳动者提供疾病经济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