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以
北京医保 不可以 和外地家人共用。根据北京医保政策,医保遵循的原则是“本人参保,本人享受待遇”,即个人的医保只能自己使用,不能与他人共用,包括父母、夫妻、子女等直系亲属。即使是在定点医院或药店,也需要使用本人的医保卡或医保码进行实名就医。
不过,如果满足一定条件,北京医保个人账户的家庭共济功能可以让家人使用个人账户里的余额。具体条件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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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共济对象(即近亲属成员)都需要参加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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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通过北京医保公共服务平台或者“京通”小程序办理家庭共济备案。
因此,虽然不能直接共用医保,但可以通过家庭共济功能,让外地家人使用北京医保个人账户里的余额。建议您按照上述条件办理家庭共济备案,以便家人能够在需要时使用您的医保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