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常州武进区最新政策,生育津贴的申请条件如下:
一、基本条件
- 参保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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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需为职工连续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0个月,且生育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保险处于正常参保缴费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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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生育前职工更换工作单位,需保证新旧单位缴费不间断且累计时长符合要求。
- 生育合规性
- 生育或手术必须符合国家和江苏省计划生育政策,违反政策无法申领。
二、特殊群体条件
- 灵活就业人员
- 以灵活就业身份参保且正常缴费的人员,满足参保时长和生育合规性要求,可申领生育津贴。
- 领取失业金期间生育
- 正在领取失业金的女职工生育时,可同时申领失业金与生育津贴。
三、所需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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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参保职工 :需提交业务申请表、参保缴费证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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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人员 :需提供参保缴费记录证明。
四、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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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中断处理 :若生育时缴费未满12个月,但后续缴费满12个月,仍可申领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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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咨询 :建议通过常州武进区社保部门或“常州本地宝”平台查询最新细则。
以上条件综合了常州市及武进区最新政策,确保覆盖不同参保类型和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