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木氏土司是指明清时期云南三大土府之一的纳西族木氏封建领主。土司制度在元朝正式形成,明代臻于完善,清代改土归流以后始日趋衰微。木氏土司是丽江的统治者,历经元、明、清三代,直到雍正年间改土归流,历经22世470年。
木氏土司的家族起源可以追溯到宋末元初。宋宝祐元年(1253年),蒙古宪宗三年,蒙古军经境征大理,第二年,封巨津州纳西族首领和牒之子阿乾为茶罕章管民官。宋景帝四年(1263年),将茶罕章管民官之职改封于丽江坝族首领阿良。明洪武十五年(1382年),阿良五代孙阿得归附明朝,明太祖朱元璋赐其汉姓“木”,并封其为世袭土知府,木氏土司世袭统治丽江境内及周边部分地区。
在明代,木氏土司承前启后,开采银矿,用武力向北与吐蕃争夺金矿、盐矿,兴修水利,发展农牧业及手工业、商贸业,与蒙化、元江并称为云南三大土府之一,富冠诸土司,并以知诗书、好守礼义而著称于当时,影响于后世。木氏土知府积极向朝廷捐饷银、战马,多次派土兵帮助朝廷征战,成为全省土司之首。
清代初期沿明制仍封木氏为世袭土知府,但实力大不如前。至清雍正元年(1723年),清王朝对丽江实行“改土归流”,委派流官任知府,降木氏世袭土知府为世袭土通判,解除了木氏土司的统治权。木氏世袭土通判之职延袭至民国年间。
木氏土司在丽江修建了很多工程,至今还可以看到的五凤楼就是那个时期的代表建筑之一。木氏土司不仅擅长治政,还懂得与中原王朝保持良好关系,从而确保家族的权力地位。在明代,木氏土司接受朝廷的册封,成为明朝的忠实臣属,以此获得中央政府的庇护。
木增(1587-1646),字长卿、益新,号华岳、生白,纳西名阿宅阿寺。明代丽江府第十二任土知府木青之长子。明万历二十六年(1598年)袭知府职,时年11岁。木增是我省乃至全国不可多得的少数民族藏书家,亦是丽江地区木氏土司世袭470年共22代中学习汉文化最多,并在政治、经济、文化、图书的保存方面都取得较大成就的一位土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