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灵活就业人员社保基数的填写需遵循以下规范:
一、缴费基数范围
- 下限标准
广州灵活就业人员社保缴费基数下限为 5284元 (2025年最新标准)。
- 上限标准
上限为 26421元 (2025年最新标准),即广州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
二、填写原则
- 合规性原则
基数需在5284元至26421元之间,且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 收入关联性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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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选择与申报个人所得税的工资薪金税项一致的金额作为缴费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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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工资高于上限,需按上限申报。
- 动态调整原则
- 缴费基数每年7月申报调整,以上一年度月平均收入(未扣除个税)为计算依据。
三、特殊情况处理
- 新就业人员
以起薪当月的工资薪金税项金额申报;
- 工资构成
包含奖金、年终奖、津贴等与任职相关的所有货币及实物收入,需并入缴费基数;
- 历史数据参考
可参考2021年同期数据(2100-30876元)作为基数调整参考。
四、注意事项
- 政策变动
社保政策可能调整,建议每年7月关注最新官方通知;
- 申报时间
需在每年7月前完成申报,逾期可能影响社保待遇;
- 多险种差异
不同险种(如养老、医疗、失业)有独立上限(如养老上限26421元、医疗上限28368元),需分别确认。
五、操作建议
可通过广州税务局公众号或当地社保平台进行线上申报,确保输入的工资薪金数据与纳税申报一致。若对基数选择有疑问,可咨询当地社保机构获取个性化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