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基数调整后补缴差额的缴纳责任需根据就业状态和地区政策具体分析,主要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一、在职员工
- 单位补缴
若单位未按新基数为在职员工缴纳社保,税务系统会自动生成补缴差额账单并自动扣费。
- 离职员工补缴
离职后若新单位未主动联系补缴,需自行联系原单位或原单位主动办理补缴手续。
二、灵活就业人员
- 需自行按新缴费基数补齐差额,费用由个人承担。
三、其他注意事项
- 政策时效性
补缴需在政策规定时间内完成,例如江苏省规定2024年底前可分次或一次性缴纳,深圳要求2024年7-11月差额需2025年补缴。
- 地区差异
不同地区政策存在差异,如山东、深圳等地明确由原单位补缴,而其他地区可能要求个人承担或协商解决。
- 滞纳金与利息
通常补缴期间不加收滞纳金和利息,但需注意政策具体规定。
建议参保人根据自身情况咨询当地社保局或税务部门,确认补缴责任及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