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安市职工医保政策,住院报销比例根据参保人员类型和医疗费用分段计算,具体如下:
一、报销比例标准
- 在职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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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急诊:1800元起报销,报销比例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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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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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后3万元内,职工自付15%,报销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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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万-4万元,职工自付10%,报销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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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过4万元部分,职工自付5%
- 退休人员(70周岁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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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急诊:1300元起报销,报销比例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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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与在职职工相同报销比例
- 退休人员(70周岁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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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急诊:1300元起报销,报销比例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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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与在职职工相同报销比例
二、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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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补偿年限额 :5000元起,超过部分按比例报销(如5001-10000元补偿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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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补偿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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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级医院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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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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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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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补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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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计自付超过8400元-30000元,报销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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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过30000元-50000元,报销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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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过50000元,报销70%
三、补充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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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 :门诊无起付线,住院根据医院级别分段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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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支付限额 :职工医保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456,972元(2024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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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病种 :如精神病专科治疗起付标准为0元
以上政策综合了广安市医保局最新规定,具体执行以实际医疗费用和参保类型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