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包括
南京的灵活就业人员 目前尚不能直接参加职工生育保险 ,但可以通过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来间接享受生育保险的部分待遇。具体来说,灵活就业人员在生育期间,因产前检查、住院分娩或者因生育而引起的流产、引产等所产生的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可以纳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享受与城镇职工相同的医疗待遇标准。
此外,根据2019年南京市的政策,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也可以参加城镇职工生育保险,个人不再另行缴费,生育保险待遇与南京市城镇职工的待遇流程相同。
因此,南京的灵活就业人员可以通过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来享受生育保险的部分待遇,但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并且个人不需要额外缴纳生育保险费。建议灵活就业人员及时咨询当地社保部门,了解最新的政策信息,以确保能够享受到相关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