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退休年龄根据职工类型和工种有所不同,具体规定如下:
一、法定退休年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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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职工 :年满60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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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职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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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工种:年满50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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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干部:年满55周岁
二、特殊工种提前退休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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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且连续工龄满10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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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满10年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退休条件
- 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满10年,经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四、灵活就业人员退休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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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满60周岁(普通工)或55周岁(原固定工身份女参保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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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保险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以上
五、延迟退休政策(参考)
根据长春市“迟退休一年增加3个月”的试点方案,退休年龄计算公式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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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职工 :503×(50出生年份-2021)/12(月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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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职工 :603×(60出生年份-2021)/12(月数)
(当计算结果超过法定退休年龄时,按65周岁退休)
六、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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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退休流程需向社保局提交退休请求书、缴费证明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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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职业(如公务员、事业单位)的退休年龄可能另有规定
以上信息综合了2023年最新政策及历年规定,实际执行中可能因地区细则或政策调整有所变化。建议办理退休前咨询当地社保部门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