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大病救助的报销比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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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万元以内 :补偿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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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万元以上至10万元 :补偿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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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万元以上 :补偿70%。
对于特殊疾病和其他疾病的救助比例也有特别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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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疾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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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困人员、低保对象及返贫致贫人口:按不低于70%的比例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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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救助对象:按不低于60%的比例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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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疾病以外的其他疾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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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一次性住院发生医保政策范围内费用超过3万元的,按特殊疾病的救助比例给予救助。
此外,年度救助限额为10万元。
这些政策旨在减轻大病患者的经济负担,确保他们能够获得必要的医疗服务。建议患者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及时申请相关救助,以充分利用政策优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