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
大连医保参保人 可以在沈阳使用 医保。具体来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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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2015年1月1日起,大连医保参保人可持社会保障卡在沈阳等省内城市进行异地就医联网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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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员,仍然可选择既往的现金垫付报销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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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在异地工作或居住的大连参保人,按规定办理异地安置备案后,可在安置地享受和大连同等的医保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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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者在沈阳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时,应出示医保卡证明参保身份,门诊费用可以使用个人账户进行报销,结账时先用医保卡支付个人自付部分,余额不足的情况下需用现金补齐剩余费用。
因此,大连医保参保人在沈阳就医时,只需按规定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即可持医保卡享受相应的医保待遇。建议参保人在前往沈阳前,先通过大连市医保局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办理异地安置备案,以确保顺利享受医保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