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医保生育医疗费用报销标准如下(截至2025年最新政策):
一、生育津贴
以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除以30再乘以产假天数计发。例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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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产:7500元/月 ÷ 30天 × 158天 = 39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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剖宫产:7500元/月 ÷ 30天 × 158天 = 39500元
二、生育医疗费用报销标准
- 产前检查
实行定额支付,标准为1200元,覆盖常规检查项目(如唐筛、超声等)。
- 分娩住院费
根据医疗机构级别和费用类型确定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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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分娩: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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剖宫产:1000元
- 其他生育相关费用
- 多胞胎生育: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产假,顺产补助800元,剖宫产补助1500元。
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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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门诊费用按医疗机构等级报销,一级80%-60%,二级40%-50%,三级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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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 :需事后报销,需提供医疗费用发票、清单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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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调整 :2025年合并了生育保险与职工医保,部分标准有所提升(如剖宫产报销标准升至5000元)。
以上信息综合了生育津贴、医疗费用报销及多胞胎补助标准,具体以医保经办机构审核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