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北省医疗保障局的相关政策,职工医保个人账户确实可以为近亲属缴纳城乡居民医保费用。以下是具体说明:
一、政策依据与范围
- 覆盖范围
职工医保个人账户的共济范围已扩大至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 缴费对象限制
仅限河北省内正常参加职工医保的参保人员使用个人账户为近亲属缴纳城乡居民医保费。
二、操作方式
- 绑定共济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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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河北智慧医保”微信/支付宝小程序绑定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与城乡居民医保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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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录小程序后,点击“个人账户共济”→“添加我的亲属”→选择亲属类型并完成绑定。
- 代缴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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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入“居民医保费用缴纳”页面,选择缴费年度并核对亲属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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输入医保电子凭证支付密码完成支付,可查看历史缴费记录。
三、注意事项
- 账户余额要求
需确保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余额充足支付当年城乡居民医保费用。
- 政策时效性
以上操作流程及政策适用于2024年及以后年度,其他年份可能需根据最新通知调整。
四、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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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差异 :石家庄市、廊坊市、张家口市、邯郸市等地已试点实施该政策,其他地区是否适用需进一步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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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目的 :此举旨在完善职工医保家庭共济机制,提升民生保障水平。
如需办理,建议通过“河北智慧医保”小程序操作,或咨询当地医保部门获取最新指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