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天津市医疗保障政策,职工医保个人账户的注资情况如下:
一、注资频率与时间
- 按月注资
自2016年10月起,天津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实行70%金额的月度注资,由社保机构按月划入参保人员社会保障卡金融账户,参保人员可自行提取。
- 首月注资时间
注资工作通常在每月28日完成,但需注意:
-
2016年10月15日前激活医保卡金融功能的用户,次月(即2016年11月)可领取当月注资金额;
-
之后用户需持续激活功能以接收每月注资。
二、注资金额计算
-
在职职工 :个人缴费部分(2%)及单位缴费部分(45岁以下0.8%、45岁以上1.2%)按12%比例计入个人账户;
-
退休人员 :70周岁以下40元/月、70周岁以上50元/月、建国前老工人60元/月。
三、特殊情况说明
- 缴费比例差异
若单位缴费比例低于12%(如8%),则个人账户无注资;
个人缴费人员(按8%比例缴费)同样无注资。
- 城乡居民医保
城乡居民医保通常按年缴费,未建立个人账户的用户无每月注资。
四、查询与激活方式
-
注资金额可通过社保卡查询系统实时查看;
-
未激活金融功能的用户需携带社保卡及身份证到银行柜台办理激活手续。
综上,天津职工医保个人账户的70%金额是按月注资的,但需注意缴费比例和个人账户激活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