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
沈阳 支持 异地就医报销。已办理异地就医备案的参保人可享受以下待遇:
- 长期居外住院直接结算待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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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到除北京、上海以外异地城市的,即时开通备案地、参保地双向同等住院待遇,支付比例按照沈阳市相应参保人员类别、相应医院等级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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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地为北京市、上海市的,需提供异地长期居住要件,给予保留沈阳市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就医本地医保待遇,否则报销比例下调10个百分点。
- 异地长期居住人员急危重病门(急)诊抢救医疗费用 :
- 按照沈阳市急危重症门(急)诊抢救报销比例执行,职工医保按统筹基金70%比例报销,居民医保由统筹基金按60%比例报销。
- 异地门诊统筹联网直接结算待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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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职工: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在备案地就医时免申即享门诊统筹联网直接结算服务,可在备案地一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享受门诊统筹待遇,同时保留沈阳市门诊统筹就医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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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在备案地就医时免申即享门诊统筹联网直接结算服务。
- 网上办理异地报销申请 :
- 沈阳参保人员可通过“沈阳市医疗保障局官网”或“沈阳政务服务网”办理异地报销申请。
- 异地就医备案异常处理 :
- 如备案异常,可到当地医保中心处理。
综上所述,沈阳的异地就医报销政策较为完善,支持多种形式的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和报销,方便参保人员在外地就医。建议参保人员提前了解并办理异地就医备案,以便享受更好的医保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