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职工医保的报销标准如下:
- 普通门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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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额度:1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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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在职人员800元,退休人员(不满70岁)700元,退休人员(含70岁及以上)6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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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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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院: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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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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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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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店:随处方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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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医师签约参保人员在签约机构发生的医疗费,在最高限额10000元基础上增加200元,起付标准以上至5500元(含)报销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
- 住院就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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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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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第一次住院:一级医院800元,二级医院1100元,三级医院17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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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第二次住院:一级医院270元,二级医院350元,三级医院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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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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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在职:12万元(含)以下,报销85%;12万至45万元(含)报销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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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退休:18万元(含)以下,报销90%;18万至45万元(含)报销80%。
- 门诊特殊病 :
- 报销比例和起付标准根据具体病种和医院级别有所不同,一般报销比例在50%至80%之间,具体比例根据医疗服务项目的不同而有所不同。
- 大额医疗保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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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万元以上至10万元(含)的医疗费用,大额医疗保险费支付94%,个人自付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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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万元以上至20万元(含)的医疗费用,大额医疗保险费支付96%,个人自付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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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万元以上的医疗费用,大额医疗保险费支付98%,个人自付2%。
这些报销标准可能会随政策调整而变化,建议在实际操作中参考最新的医保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