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社保卡看病报销流程及注意事项如下:
一、门诊报销
- 报销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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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门诊 :起付线1800元,超过部分按70%报销(最高4.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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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门诊 :需办理门诊特殊病备案(如糖尿病、高血压等),在选定定点医院就医时按70%-97%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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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店购药 :个人账户可支付门诊药店购药费用
- 报销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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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社保卡到定点医院门(急)诊窗口结算,符合条件费用直接刷卡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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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未持卡(如挂失、补卡期间),需到居住地社保所办理手工报销
- 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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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费用需符合医保目录,自费部分由个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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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居民医保参保老年人需先转诊至定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
二、住院报销
- 报销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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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1300元,超过部分按85%-97%报销,最高可报销1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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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抢救留观7日内费用、恶性肿瘤放化疗等特殊病种门诊费用可全额报销
- 报销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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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院时补足自付费用后办理结算,部分医院可现场垫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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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需第二日结算
- 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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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费用需符合医保目录,自费部分由个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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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提供《住院证》《医保手册》等材料
三、其他报销情形
- 手工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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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持卡就医、计划生育手术、外购药等需到社保所提交费用单据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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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参保未发卡期间就医费用需单位或社保所申报
- 大额医疗费用
- 超出年度最高支付限额(约22.5万元)部分,需通过大病保险或商业补充医疗保险报销
四、费用结算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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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时结算 :大部分费用由医院垫付,次月与医保中心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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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工报销 :需提交材料至医保经办机构,15个工作日内审核(可延长)
以上流程及比例以2025年最新政策为准,具体以北京市医疗保障局官方通知为准。